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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入馆须知


一、入馆须知

图书馆是全校师生学习的重要场所。读者应自觉维护图书馆的文明秩序、环境整洁和安静舒适的氛围,入馆请遵守以下条款:

1.自觉遵守学校和图书馆规定,举止文明,衣着整洁,不乱扔垃圾,不随地吐痰,不在馆内擅自张贴和散发广告。

2.图书馆是防火重点单位,严禁吸烟,严禁私拉电线、接线板等,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物品等危险品、违禁物品和宠物入馆;谢绝带入危险品、快递、各类食品和有异味的物品,禁止在馆内进餐、吃零食,不得将早点、外卖带入。

3.自觉维护馆内各区域的正常秩序,请自觉做到“一人一座”,勿用物品占据阅览座位,一经发现(座位无人30分钟及以上),图书馆将对占座物品进行清理,图书馆不负责保管学生的个人物品。

4.请勿在图书馆内喧哗、吵闹,说话、走路要轻声;请将通讯设备调至静音,保持室内安静。

5.爱护馆内书刊、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,请勿涂抹、撕毁、私藏书刊。

6. 请勿携带未办理借阅手续的书刊出馆。出入图书馆通道时,如遇监测器报警,请自觉配合图书馆工作人员检查。

7.违反上述规定者,图书馆有权根据情节轻重,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处理(如通报批评、暂停入馆及借阅权限等)。情节严重者报学校给予处分。(则移交有关学院以及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处理。)

8.读者如遇困难或有特殊需要,可随时与管理人员联系。


二、借阅规则

(一)借阅权限

读者类型

借阅册数

借阅期限

续借

教师

40

180天

180天

研究生

40

60天

60天

本科生、专科生

30

30天

30天

(二) 借书

1. 凭本人校园一卡通使用自助借还设备或至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;

2. 借书时请仔细检查所借图书,如有污损、残缺等情况,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;

3.借阅图书时,请注意核对书名与计算机屏幕所显示的内容是否一致,如有不符,请及时要求工作人员纠正。

4.工具书、期刊及报纸为仅供阅览类文献,不外借。

(三) 还书

1.读者所借图书请在规定的限期内归还,可直接使用自助借还设备、自助还书箱或至服务台归还;

2.读者还书时,请仔细核对归还图书信息记录是否消掉,若有疑问,马上向工作人员提出,及时更改。

3. 所有图书均可异地归还。(仅限奉浦校区和徐汇校区)

4.需归还图书若有损坏、丢失的,按《图书、报刊赔偿规则》处理。

(四)续借

1. 读者可根据需要,自行在网上办理续借;

2. 续借手续须在所借图书到期前办理,续借借期从续借之日算起;

3. 图书可续借一次,续借期限参照上表《借阅权限》。

4. 逾期的图书到服务台办理续借。


三、 图书、报刊赔偿规则

(一)读者有义务妥善保管所借的图书,谨防丢失;不得在书刊资料上圈点、划线、批注、挖剪、污损或撕毁等损坏图书的行为。如有以上情况,须提供原版本图书进行赔偿。

(二) 毁损及遗失馆藏书刊应予以赔偿。

损毁情况严重者、无法修复和继续借阅的书刊、以及遗失的书刊,赔偿原版本书刊。无法赔偿原版本书刊时,按原价赔偿。

(三)盗窃图书

不按图书馆规定办理图书借阅手续,采取各种手段将图书带出图书馆,视为违规,收回图书,并将情况通报学生处和其所在学院,情节严重者,交由学校有关部门给予相关处分。